鋰電池空運新規(guī):30電量紅線、分級管控、混合動力編碼
來自:Admin發(fā)布時間:2025-11-26
國際航協(xié)(IATA)最新發(fā)布的《危險品運輸規(guī)則》第67版(DGR 67)將于2026年1月實施,針對鋰電池空運提出三項關鍵修訂,直接影響新能源產品全球供應鏈:核心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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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伴隨設備運輸分級管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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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大容量電池(>100Wh/20Wh):必須滿足電量≤30%額定容量,超限需雙重審批(始發(fā)國+航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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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小容量電池(≤100Wh/20Wh):超30%電量即自動適用大電池運輸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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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新增UN3166混合動力車輛編碼,區(qū)分燃氣/燃油混合驅動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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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特殊條款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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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刪除UN3496僅限海運的爭議表述,為航空運輸預留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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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新增附錄H提前披露ICAO技術手冊修訂方向,涉及鋰電池測試標準升級
企業(yè)應對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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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立即核查產品電池容量與運輸場景匹配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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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建立電量預釋放流程(如出廠前放電至3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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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關注DGR 68版將引入的UN38.3測試新要求
此次修訂凸顯航空安全與新能源產業(yè)的動態(tài)博弈——當30%電量紅線成為全球標準時,中國企業(yè)需在技術創(chuàng)新與合規(guī)成本間找到平衡點。